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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安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

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2017-06-02 字号:

各乡镇中心校、中学,国办、民办学校,幼儿园:

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强化汛期中小学、幼儿园的安全工作,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

校(园)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,成立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校(园)长要亲自抓、负总责,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,确保责任到人、措施到位,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。凡因思想不重视、措施不得力、工作不落实,造成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,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二、加强排查,落实整改

各校(园)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应急预案,明确具体防范措施。一旦发生险情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确保学生安全。要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,对校园内所有校舍、围墙、旗杆等建筑物,消防设施器材、配电室等所有设施设备进行细致检查,确保不留死角;对排查出来的问题,及时向师生告知,并建立台账,立即整改。

三、加强教育,做好预防

一是学校继续学习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》和《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》活动,结合近期各省市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案例,及时做好师生的警示教育,积极进行有效防范,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,进一步增强教育干部以及教职工的安全意识;二是学校要继续利用每天安全教育5分钟、安全法制课,法制报告会、开辟法制安全专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进行安全法制教育,特别是防溺水、防雷电、防校园伤害和交通安全教育,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;三是加强“人防”“物防”“技防”建设,严格落实校园安保制度,加大重点部位巡查频次和力度,避免校园暴力事件等安全事故的发生;针对汛期特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,不断提高演练效果和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技能。

四、严格值班,信息畅通

各校(园)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,及时处理突发事件,切实加强应急值守。校(园)长要第一时间到场,第一时间处置,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局,对瞒报、漏报、迟报重大险情造成严重损失的,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 

 

固安县教育局

2017年6月2日